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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方案

   3月26日,海南省民政厅出台《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方案》。海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民政部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方案。此举标志着海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该《方案》要求,以海南省农业厅与海南省工信厅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本次脱钩试点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的、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的、行政机关人员兼任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的,必须在6月底前,做到人、财、物全面分离。规定时间内脱钩不到位的,省民政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发出整改通知,整改无效的,将予以撤销登记。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推进社会改革加强社会建设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海南省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精神的重大举措。目的是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使行业协会商会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对社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申请成立社会组织必须找到行政主管单位,民政部门才给予登记。此举本意是通过一个较高的门槛建立严格监管制度,但客观上造成的后果是,大量社会组织游离在监管之外,不利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程序,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外,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制。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现在起,申请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可由发起人直接向各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直接在“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做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制度,将降低成立社会组织的门槛,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和社会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记者周月光)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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