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 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民政部《关于印发<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函[2013]340号),对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资金性质和分配、资助范围、资助类型、数量和标准、资助条件及申报程序、执行要求等已经做了详细规定(见中国社会组织网)。为做好我省项目申报工作,使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在服务社会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现将相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各申报社会组织要对《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学习研究,积极参与申报。各社会组织在申报项目时,应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确认并根据组织自身特点,科学合理进行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设计,严把项目质量关。
二、“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提出有“六个方面”内容予以优先考虑,各社会组织在项目设计和申报过程中,要着眼职能和实际情况,选准突破口,科学规划,精心设计,以经得起专家论证和实践检验。
三、根据2014年项目申报时间、申报程序和要求,申报时,必须在“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电子申报书并导出jio格式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集中汇总至省民政厅,经专家评审、遴选后,上报国家民政部,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前,过期不再接收新的项目申报。具体申报方式为:在中国社会组织网项目专栏(www.chinanpo.gov.cn/xiangmu)中下载并安装“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填报说明填写并导出jio格式文件电子申报书,要求项目jio格式文件电子申报书和纸质材料一份预申报到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四、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积极申报。通过项目申报和执行工作,进一步树立社会服务意识,挖掘社会服务潜力,发挥社会服务优势,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展示社会服务作用,切实发挥示范效应,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
1、民政部关于印发《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
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助范围
3、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办法
4、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执行办法
5、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省民管局联系人:张博
联 系 电 话:024-23992881-8523
电 子 邮 箱:lnnpo@163.com
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3-11-29